各现金网 :
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《关于开展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的通知》(浙研教字第〔2019〕11号)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材料提交
(一)直接认定类
限于已被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、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认定的案例。
材料提交:
1.纸质材料:作者授权书(附件二,需本人签名、手签)、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(附件三,请在“备注”中写明认定单位和认定时间)及被认定的证明材料,各类材料一式一份。
2.电子材料:作者授权书(有签名的扫描件)、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。文件夹命名:“杭州师范大学+第一作者姓名”,各文档命名:例“作者授权书+杭州师范大学+第一作者姓名”。
(二)申请认定类
材料提交:
1.纸质材料:案例说明书(案例正文+案例使用说明)、作者授权书(附件二,需本人签名、手签)、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(附件三),各类材料一式一份。
2.电子材料:作者授权书(有签名的扫描件)、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推荐汇总表。文件夹命名:“杭州师范大学+第一作者姓名”,各文档命名:例“作者授权书+杭州师范大学+第一作者姓名”。
二、工作进度安排
(一)各现金网 将申请材料汇总后,于10月11日16:00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(行政楼803办公室)。
(二)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专家评审,选择优秀教学案例,于10月18日前报送至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。
三、其他事项
(一)案例编写内容及格式参考详见附件一;案例说明书(纸质材料)需A3双面打印,骑缝装订。
(二)联系人:万林华,联系电话:28861029。
现金网